为了增进人民的医疗生活质量,最近社会保障局、市人力资源将会和市财政局研讨要提高人民的医疗补助费用,每个人的补助费用标准提升到120元,让人民能有更多的保障。
从2010年起,青岛市政府根据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针对青岛市七个区域的城镇市民不再是采用分区的机制,而是采取不同人群依照不同的标准,每人每年的医疗补助费用变为120元。
政府也表示,目前缴费的标准,除了大学生之外,所有人民包含儿童、老年人、残障人士等等,ㄧ率都比较原本的规定,从2011年度开始,大学生的缴费准则依照少年儿童的收费标准去执行。
这项政策显示政府提高人民的医疗补助费用,青岛市民的医疗经费跟着扩大,奠定了市民日后在医疗相关使用上获得了更多政府的资源和保障。